根据现场踏勘和标前会议各投标方提出问题,经研究现作如下答复:
1、客运中心北侧绿肺广场区域东半部分六棵和西半部分两棵大树,现还处于休眠观察期,是否完全成活还不能确认。(主要是大的银杏树生长速度较慢)为了保证招标的公平性、公正性,经研究决定上述八颗大树的长势情况不作为今后养护的依据,但上述八颗大树的日常养护工作仍然属于本次招标范围之内。
2、招标文件p11页关于《考评办法》第五条考核评分的第6条:“因承包人养护不当造成植物死亡,承包人应及时进行补种或发包人有权按照市场价要求承包人进行赔偿。”修改为“因承包人养护不当造成植物死亡,承包人应及时按原规格进行补种并保证成活率100%。如不及时补种,发包人有权按照市场价要求承包人进行赔偿。”
3、招标文件p9页19.2条“合同签定前,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壹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保证。”及p16页7.1条“合同签定前,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壹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保证。”修改为“合同签定前,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与客运中心周边20100平方米中标价等额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保证。”
4、招标文件p5页“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1000.00元(详见清单),该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中标单位须于收到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单位支付),纳入投标报价汇总表中。”修改为“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2200.00元(详见清单),该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中标单位须于收到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单位支付),纳入投标报价汇总表中。”,p22页招标代理费1000元修改为2200元。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2年6月12日,下午14:00 。
常州市客运中心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5月29日